5月23日從工信部得悉,工信部對《工業機械人行業標準治理實行方法(收羅看法稿)》再次征集看法,旨在增進工業機械人行業連續安康成長。 收羅看法稿包含請求、審核及通知布告,監視檢討,變革,整改,撤消通知布告及附則條目。方法提出,請求企業須編報《工業機械人行業標準通知布告請求申報》并按請求供給相干證實資料,經由過程企業地點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分或央企團體向工業和信息化部請求通知布告。企業應對其資料真實性、完全性擔任。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分、央企團體擔任對當地區(本團體)的企業請求停止初審。依照《標準前提》請求對企業相干情形停止核實,提出初審看法,并隨企業請求資料一路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 收羅看法稿還強調,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分、央企團體應合時對當地區(本團體)的標準企業停止現場檢討。對每一個標準企業的現場檢討準繩上不該少于每兩年一次。收羅看法稿還對工業機械人企業停止吞并、重組情形請求提出詳細申報請求。